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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局认定同仁医院用假药致患者死亡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1-07-01 12:36:50 热度:1369

家属称,李中在该病室去世。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57岁的李中(化名)在北京市同仁医院南区(亦庄分院)心外科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后,被院方告知感染了一种超级细菌。在医生的介绍下,患者家属从他人手中购买了多粘菌素B注射液。李中用药后不久死亡。
  昨天,市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针对此案接受采访时表示,确定同仁医院使用假药,并将对院方作出行政处罚。该负责人称,根据调查,医生用药前应该知道那是假药。

  同仁用假药将受罚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北京市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27日,北京市药监局接到了死者李中的家属邮寄来的举报材料,并于5月6日将此事批转到了东城区药监分局。
  接报后,分局于5月12日前往同仁医院亦庄分院进行调查,并在当天以“医疗机构涉嫌使用假药”进行了立案。
  该负责人称:“其实如何认定,对我们行政部门来说很简单。这个药品的外观很直观,就是没有中文标示和批准文号。我们的执法人员当时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国外生产、非法进口到中国大陆来的药品。”他说,目前中国大陆对所有的药品都实行准入制,进口的药品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批准文号,否则就视为非法药品。可以认定,此案中,同仁医院给患者使用假药。
  该负责人表示,药监部门将对同仁医院作出行政上的处罚。“这一处罚是针对同仁医院的。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个人行为。治疗方案是经过治疗组共同讨论决定的,属于职务行为。而对于职务行为的论处,我们对的是组织——同仁医院,崔大夫是代表着医院来行使治疗的。”

  医生应知用了假药

  此前,同仁医院客户服务部主任曾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治疗组事前并不知道使用的是假药,如果知道绝对不会用在患者身上。
  针对同仁的这一说法,北京市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当事医生在使用该药时,应当知晓其为假药。并出示了亦庄分院心血管中心主任吴大夫在接受调查时的笔录。
  笔录显示,家属自购药品后,于当天交给主任医师崔大夫和住院医师王大夫。两位大夫核对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之后,交给值班护士苏某。护士将其装入口袋,并标示上了患者姓名,然后为患者注射了4支。
  该负责人称,“多粘菌素B注射液”是家属外购之后拿到同仁医院去使用的,而不是患者买完之后拿到家里用的,医生是见过这个药品的。“这个产品包装上有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有没有中文标示,一目了然。而且也是完全经医生和护士的手在操作。我想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如果不知道这是假药,那就没法解释这个事情了。这是很简单的一个常识,再说不承认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吴大夫在笔录中对事件的过程完全承认,但是否认跟卖药人吴某有任何关系,也不知道购药的信息来源。
  目前,市药监部门的调查已经基本结束。稽查人员还将于近期前往同仁医院亦庄分院,跟当事人继续接触,但此案的定性和处理基本不会改变。

  ■同仁医院

  宣传部门未作回复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同仁医院宣传处工作人员李女士的电话,将事件定性和处理决定告知她。在电话中,她连称“不知道”,随即挂断。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其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或挂断。记者发送短信,称希望其能在方便时回电。但截至发稿,未收到李女士的回应。同仁医院新闻发言人王副院长称在国外,而之前接受采访的客户服务部主任曾多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卫生部门

  能否推荐院外药品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市卫生部门表示,目前尚无明确禁止性规定称,医生不得推荐院内没有的药品或非医保用药。
  此外,一家三级医院的资深医生表示,当医院没有治疗患者的药品时,院方通常让药材部门通过正规渠道购药。如遇患者病情非常紧急,医生可能会让病人去买药,但考虑到医患关系问题,医院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式。

  本报记者 聂宽冕 李秋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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