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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级以上医院都设急诊科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2-12-08 16:22:39 热度:731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急救车拉着病人到了一些大医院的急诊科,却被建议转院,理由是“没床”了。这样的情况在本市的多家大医院曾经出现过。市卫生局昨天表示,将出台加强医院急诊工作的12项规定,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同时规定,拒绝和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不得参与医院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拒收推诿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卫生局要求,院前急救转送患者应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原则并参考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保证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除了有急诊室医生值班外,还要保证能为患者提供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支持和加强急诊科建设,在急诊高峰期时调配足够力量,保障急诊运行。对不能胜任和承担急诊抢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重新审核该医疗机构的能力和级别,对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须降级降等。此外,针对一些患者长期在急诊“留观压床”的情况,卫生部门要求医院急诊室实行分级诊疗,将患者按照复苏、抢救、重症和轻症进行分级,开辟绿色通道,解决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救护。J146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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