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1-06-02 16:15:51 热度:1616
本报讯 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自6月1日起,该省将对举报餐饮服务行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人员,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
陕西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陕西省餐饮服务行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线索举报人奖励制度》规定,非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使用回收原料制作食品的,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货值在1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违法货值超过1万元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据悉,举报者举报后,受理举报的县级以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立即进行查处,处理结果上报省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认定,并上报省食安委办公室审核。由省食安委办公室通知举报人,按照规定发放举报奖金。
据悉,该省现已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任何人可以任何方式向县级以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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