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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人群安全用药引各方关注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11-14 01:13:53 热度:728

□ 本报记者  陈  铮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等制度施行后,我国公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越来越得到有效保障。此时,更多的人开始注意一些特殊群体的用药,如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盲人用药、“孤儿病”用药等。在“世界残疾人日”(12月3日)即将来临之前,本报将通过系列报道,关注视觉障碍人群的安全用药问题,内容包括:他们所面临的用药安全隐患、国内外为解决这一问题所做的尝试,以及各界对此所表达的关注等。也欢迎各界在关注此问题的同时,共同探讨符合国情的解决之道。
  吃药,对于正常人来说是件容易的事,但对于王晋川这样的盲人来说,却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盲人吃药,只能通过触摸的方式,根据药品摆放的位置、包装盒的形状和大小、药物的形状和大小来分辨,而这些信息一旦发生哪怕一点儿错误,就很可能发生错吃药、吃错药的情况,这对我们盲人而言是非常危险的。”王晋川说:“对广大盲人和视觉存在障碍的人们来说,如果能够和明眼人一样从药品包装上直接获取药品的信息,哪怕只是药名等简单的信息,该有多好……”
  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即将到来之际,带着盲人和视觉障碍群体恳切的期望,记者走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职能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盲人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以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采访后记者欣慰地发现,王晋川的诉求,也就是视觉障碍人群如何直接从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获取信息已经引起了多方的高度关注。
  获取药品视觉信息有障碍,安全用药存隐患
  每次到医院看病取药,即使王晋川对医院的环境路线已经非常熟悉,可以独自前往,也必须有人陪同。“只是因为我在取药、服药的环节会遇到巨大困难。”他说:“目前,全社会对残障人士越来越重视,无障碍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到医院的路线以及在医院内的就医环境已经无障碍化了,我可以独自很顺利地往返医院,但是在获取药品信息方面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障碍’。”
  记者发现,即使有人陪同,王晋川在取药时仍需要与医院药房药师反复沟通,仔细触摸取到药品的包装,并拆开包装,在药师的指导下反复触摸感受药片或胶囊的大小、形状,甚至闻一闻气味,最后在与药师再次确认药品已经能够正确辨识后,才离开取药窗口。回到家,他要在陪同者的帮助下一边确认药品信息,一边把药品摆放在固定位置。“不可能一直有人陪着我,日常服药我都要自己独立进行,所以必须确认药品不会放错位置,否则就可能吃错。即使这样仔细确认,也发生过几次吃错药的情况。我现在年轻,需要吃的药品种类也少,但对于老年盲人患者来说,不但需要长期服药,药品的种类也比我多得多,他们遇到的困难会更大。而且,目前盲人独身较多,还有的夫妇都是盲人,他们在日常服药时都面临无人协助的情况,很容易发生弄混、弄错药的危险。”
  身为盲人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盲人协会常务副主席李伟洪也曾有过吃错药的经历:由于错把降压药当成感冒药,李伟洪曾因低血压晕厥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他介绍说,我国是世界上盲人最多的国家,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视力残疾人群约1233万,据估算,每年我国还新增约45万的视力残疾人。通过视觉获取的信息量占人获取总信息量的70%,而盲人获取信息的途径非常有限,目前我国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全部为视觉信息,盲人通过触觉、嗅觉、听觉等途径能够获取的药品信息非常有限,在辨别药品、掌握药品使用方法时容易出现差错。药品是特殊商品,一旦错误使用,可能会对使用者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极大伤害,因此,盲人及视力障碍人群的安全用药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李伟洪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信息交流无障碍是无障碍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盲人与健全人一样,拥有无障碍获取产品信息的权利,因此,广大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迫切期望药品包装和说明书能够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增加特殊标示,使他们能够直接获取药品的必要信息,尽力避免错用药、用错药。
  诉求引各方关注,共同行动已展开
  盲人及视觉障碍群体的诉求已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11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的盲人安全用药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参加座谈会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盲人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报社、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中国盲人信息研究中心的代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四川5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处的负责人,以及10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代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杨威专员在会上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开展制订盲人安全用药相关政策的研究。解决盲人安全用药问题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药监、药价、医保、招标、财税等多个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也需要残疾人联合会、药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
  会上,与会的各方代表研讨了国外保障盲人安全用药的措施、国内的实践经验、保障盲人安全用药的技术发展等。与会代表表达了同样一个观点,即重视盲人安全用药,体现了社会进步。药品包装使用盲文或电子识别技术是可行的,首先要做的工作,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法规。目前全面强制实施药品包装使用盲文或电子识别技术尚不完全具备条件,需选择有基础的省份和药品生产企业先行试点,并逐步推广。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在保证盲人安全用药方面已经先行一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注册处苏志良介绍,自2008年开始,浙江省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在药品包装上增加盲文标示的工作。为了规范和鼓励企业的这一行为,浙江省专门下发了指导性的文件《关于药品包装盒标注盲文申请的批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药品包装盒上标注盲文明确了有关要求。目前,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品种的药品包装盒上已经加印了盲文标示,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规格和生产企业名称,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企业的盲文标示进行规范化的备案管理。苏志良说:“虽然目前参与的企业还比较少,但这项工作的实际开展体现了行政主管部门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正是体现从小处着手,一边干活,一边见效,一边改进,一边进步。”据悉,同样在进行尝试的还有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999皮炎平、阿斯利康(中国)的易瑞沙。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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