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时间:2011-05-10 19:11:15 热度:1340
一是适时出台《福建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上市监督审核指南》,并对原有规章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日常监管办法。
二是建立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生产企业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百姓关注度较高的高风险产品开展重点监管,尤其是加强安全隐患较高产品、产品原料、委托加工行为的日常监管。
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档案信息库,为加强监管的可追溯性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四是进一步规范产品备案和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完善备案产品档案和信息管理。
五是按照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死角,做到无缝协作。
(责任编辑:凌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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