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9-04 13:57:01 热度:1937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告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近期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无敌丹胶囊”等七种产品广告存在违法情节,海南省局已对其发出违法通知书,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
无敌丹胶囊
生产企业: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原因:广告内容未经审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气血和胶囊
生产企业: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擅自更改审批的广告内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拔云复光散
生产企业:楚雄老拔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宣传。
舒筋键腰丸
生产企业:广州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擅自更改审批的广告内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国研脑速通
生产企业: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广告内容未经审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特研脑塞通
生产企业: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广告内容未经审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美国腰腹康
生产企业: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擅自更改审批的广告内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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