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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解读社会救助、老年助餐热点问题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3-10-26 20:38:35 热度:685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题:四部门解读社会救助、老年助餐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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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马嘉宾、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宋其超、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朱光耀介绍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发(刘健 摄)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在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完善兜底: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形成“梯次缓坡”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在发布会上介绍,新出台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在加强动态监测方面提出,线上会同有关部门打通数据壁垒,数据共享,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困难风险并且作出预警;线下依靠基层工作人员经常性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并且核实困难风险预警信息。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形成“一户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在做好分层分类方面,意见按照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分层,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将专项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形成“梯次缓坡”。


  建设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是一项重要的机制创新,近年来已取得积极成效。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目前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已经归集了66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基本信息。“建成这个平台之后还要进一步拓展其功能应用,科学设置预警指标,为相关部门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刘喜堂说。


  教育救助: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教育救助是专项社会救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马嘉宾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我国已形成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据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累计资助金额达2922.73亿元,总计资助学生达到1.61亿人次。


  在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方面,我国定期开展学籍系统信息与人口库信息比对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找准学生辍学原因,加大帮扶救助力度。此外,针对特殊群体中残疾学生就学保障问题,将更多残疾儿童纳入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并将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7000元。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6%。


  马嘉宾还特别提出,将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推动同城同待遇。同时,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推进教育关爱精准化、制度化。


  老年助餐: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唐承沛介绍,《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把助餐服务覆盖到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明确坚持有偿服务,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保证餐食营养健康和供应连续稳定。


  农村地区整体工作基础薄弱,助餐服务难以形成市场化规模。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提出,要指导各地把农村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扩大服务供给,鼓励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餐饮经营主体作用。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朱光耀表示,将支持餐饮企业以及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物业企业、家政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同时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人餐食配送服务。


  行动方案提出,发展老年助餐要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宋其超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细化补助政策。“针对助餐机构,可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者综合性奖励补助。针对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可根据失能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等不同情况给予差异化补贴。”宋其超说。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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