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8-28 13:57:14 热度:1278
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2个药械、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规定,青海省局对“双瓜糖安胶囊”等22个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责令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将这批药品和医疗器械全部下架,不得继续销售。
青海省局要求各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巡查,重点检查涉及违法广告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暂停销售期间擅自销售这些产品将被严肃处理。
同时,青海省局责令相关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主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并在相关媒体发布“违法药械广告更正启事”,消除社会影响,确保广告宣传科学、严谨。(青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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