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2-11-05 20:26:44 热度:749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题:聚焦《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新华社记者姜琳、申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养老金的推出,是落实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利民生的举措。
那么,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怎么缴纳?与存款有什么区别?围绕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了解。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
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养老金,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47亿人。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给予政策支持。截至3月末,参加职工约7200万人。
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专家表示,这次《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发布,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
“作为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个人养老金有利于参加人在基本养老保险之上再增加一份积累,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教授彭浩然说。
按照实施办法,在中国境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
“这个缴费额度,主要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体现增量改革的角度出发确定的。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贾江表示。
个人养老金账户怎么开,如何缴费?
参加个人养老金,首先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按照实施办法,账户由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
接下来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个资金账户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用于缴费、购买金融产品、归集收益、领取个人养老金等。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贾江说,“两个账户开立后,参加人就可以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了。”
对于参加人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负担能力,自主决定是每年都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以及年度内缴多少、一次性缴纳还是分次缴纳。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均可缴费。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不得提前支取。按照《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在彭浩然看来,“账户制”是此次实施办法中的一大亮点。
“相对于过去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养老金不仅扩大了金融产品的选择范围,更重要的是让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账户。参加人能够用一个账户‘通吃’所有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税收优惠也落到唯一的个人账户上而非产品上,大大提高了便利性和可及性。”彭浩然说。
资金怎么使用,与存款有何区别?
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银行的储蓄存款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贾江说,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实施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与普通存款、理财产品相比还有个不同,是个人养老金能享受税收优惠。
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个税优惠将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增强百姓自我保障意识。特别是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原来的7.5%降为3%,国家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的受惠度。”
按照实施办法,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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