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2-08-22 22:36:11 热度:641
本报讯(记者张玮)“赵某是某旅游公司的销售经理,利用投资被骗的老年人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进行‘二次收割’,以退费为名又欺骗多名老人。”日前,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办理的赵某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
2021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将赵某诈骗张某80余万元的案件移送丰台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期间,另一名老人听说赵某被抓,便向检察机关反映自己也曾被赵某诈骗。“我们经过初步核实,认为赵某还有诈骗多名老人的重大嫌疑。”办案检察官朱文革介绍,检察机关立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涉及养老诈骗领域的“二次诈骗”犯罪浮出水面。
经查,赵某曾在两家旅游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这两家公司打着先存款后旅游的旗号,以低价旅游、旅游投资返利为噱头,吸引中老年人购买旅游套餐,收取高额押金。随着资金链断裂,两家旅游公司被立案侦查,投资返利终止,押金也无法取出。“赵某从旅游公司离职后,在2019年9月以投资旅游公司需要垫资为由骗取张某8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后来又萌生了利用旅游公司客户名单实施诈骗的念头。”朱文革介绍。
赵某抓住被骗老年人急于拿回押金的心理,声称只要额外交付20%的好处费,就可以优先退费。就这样,有老人为了尽早拿回押金相信了赵某,支付了好处费。拿到好处费的赵某将钱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和还债,直到其被刑事拘留,老人们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由于赵某的犯罪地及该案其他被害人涉及多个城区,该院将审查逮捕工作向后延伸,审查起诉工作向前延伸,引导公安机关扩大查找被害人的范围,加大深挖漏罪力度,又发现了5名受骗老人。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检察官对赵某耐心释法说理,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最终,赵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2月11日,丰台区检察院将赵某诈骗张某一案及4起以谎称办理退费为由诈骗老人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庭审结束后,公安机关又补充移送了另外3起赵某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事实。在检察机关的追加指控下,赵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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