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2-07-09 22:37:46 热度:551
新华网南京7月8日电(何磊静 陆映彤)8日,江苏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并解读《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和《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据介绍,与此前2020版清单相比,新版清单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内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提供社区活动场所、“银发顾问”服务、就医便利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优抚供养、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等服务内容。
指导意见则结合江苏省实际,明确了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农村人口平均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5个百分点以上,但农村养老服务还存在服务网络不健全、老年人支付能力不强、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力量培育活力不足等情况。
为此,指导意见明确将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农村地区医养康养相结合、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等,多维度、系统化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表示,江苏将不断提升基本养老服务的普惠性、公平性、规范性和可及性,让广大老年人“老有颐养”。
(责任编辑:秋彤)
2024-11-24
2024-11-24
2024-11-23
2024-11-23
2024-11-22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