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时间:2021-11-26 20:39:06 热度:500
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决定》调整独生子女父母保障措施。将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
同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联系帮扶。
独生子女的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护理假。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泽伟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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