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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时间:2021-11-04 19:18:37 热度:575

  中午,年逾七旬的独居老人走进了长者饭堂,这里不仅解决了她的吃饭难题,也让她逐渐融入邻里大家庭。


  88岁的老人在一次骨折术后坠入了重度失能的世界——骶尾部压疮,不断渗液,照护、开支都可能成为压倒这个家庭的稻草。但长期护理保险让老人得到了专业照护,仅4个月他便从卧床坐上了轮椅。


  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建设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满足广大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制度化安排,更是促进老年人全面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今天,小编邀您走进北京、天津、上海、贵州等地,看看这些地方如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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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北京市通过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保障清单、织密养老服务网络等措施,有效匹配养老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需求,确保每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有人管,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保障。


  精准保障,基本养老兜底线。一是明确范围,确保服务“兜得住”。2020年4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分层分类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托养和照护服务。二是规范评估,确保底数“摸得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印发《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建立评估信息系统,通过比对筛查,确定基本养老对象信息。目前,全市在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为30.5万人。三是整合政策,确保困境“有保障”。集成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为困难老年人每月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00至300元,为重度失能或残疾老年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200至600元,为高龄老年人每月发放津贴100至800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三种补贴同时申领,最高每人可申领1700元,2020年全市累计发放补贴津贴21.49亿元,惠及76万老年人。


  精细管理,驿站服务接地气。一是动态识别,确保服务“全覆盖”。以每个驿站服务覆盖200—300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标准,将市民政局数据库中的身份信息交到驿站,要求驿站主动沟通,发现有老年人“举手”申请时,动态核实,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全覆盖。二是明确清单,确保责任“全落实”。要求各区和街道(乡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驿站制定主体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同步督促其公开公示,将“三个清单”主动送到每一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手中,确保每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明白驿站能为自己做什么。三是未诉先办,确保需求“全响应”。由政府买单,通过驿站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等服务,要求驿站在服务过程中主动发现需求,将“接诉即办”机制,转变为“未诉先办”理念。


  精心服务,长期照护上台阶。一是提质机构,确保老年人“住得上”。全面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上”养老机构。二是提高补助,确保老年人“住得起”。修订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办法,对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失独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等5类服务对象给予每月1200—3600元的入住机构补助,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起”养老机构。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到机构养老的政府保障对象是原来的两倍多。三是提升服务,确保老年人“住得好”。推进医养服务深度结合,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医养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多措并举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上台阶,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机构中“住得好”。


  天津市河西区


  强基固本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天津市河西区高位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任务,突出“居家”要素,聚焦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坚持兜底线、保基本,积极构建机制顺畅、政策集成、载体完善、服务优良、全民参与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实现线上与线下、现场与入户、管理与服务“三个融合”,为老年人“托起稳稳的幸福”。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构建为老服务先行区。一是明确基本服务对象。对全区20余万名老年人开展入户调查,把保基本、补短板作为重点方向,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孤老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服务需求制定政策。二是找准基本服务切口。以助餐为切入点,在3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现场制餐就餐服务,2021年以来服务59万余人次;以“小病不出社区”为目的,嵌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健康驿站19个,其余就近共享融合周边卫生服务机构。三是拓展为老服务内容。整合民政、文化、教育等领域涉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嵌入“西岸书斋”等河西特色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注重党建引领,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功能性党组织,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


  强化兜底线、保安全,构筑重点对象服务网。一是构筑助餐服务网。将享受助餐补贴由原80周岁以上,下调至70周岁以上的河西区户籍老年人,进一步扩大受益面。二是构筑专业照护服务网。聚焦失能照护刚需,对不能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200—60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入户开展专业服务。三是构筑应急救助服务网。为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来已有近2500人受益,赔付资金150余万元;为独居老年人、困难独居老年人安装“一键通”应急呼叫设备、门磁预警系统和消防报警装置,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注重增投入、强机制,保障服务可持续可复制。一是打造设施保障网。按照700米半径规划布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5个、服务站45个,形成“15分钟服务圈”;建设养老示范街区,设置养老文化长廊,配置适老休憩设施,提升品质城区内涵。二是打造智慧保障网。建成“居家养老数据库”,开发集数据分析、运营使用、审核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管理服务平台;设立“85858590”养老服务热线;制作居家养老服务卡,已发放实体卡8.9万余张,累计充值1300多万元。三是打造组织保障网。“四级书记”抓养老,市委书记将推进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区、街道、社区三级书记“提锅上灶”,倾心倾情让老年人在河西区“留住梦想、留住乡愁、留住时光”。


  上海市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重制度强保障优供给


  上海市每年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心工程”,着力构建与超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注重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经过多年努力,上海形成了“1+X”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1”,即1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X”,即一系列保障落地的政策措施。《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具体扶持政策,目前正在制发“十四五”相关扶持措施;《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工作指引》,优先保障保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了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收费行为;《关于规范本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保基本养老床位的软硬件设置要求;《关于本市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推动“公建民营”。


  加大财力投入,持续增加和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对保基本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2—12万元不等的建设补贴。截至2020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保基本床位约占2/3,基本能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需要。二是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在中心城区构建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枢纽、各类功能性设施为补充的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构建镇有“院”(养老院)、片有“所”(托养场所)、村有“室”(老年活动室)、组有“点”(睦邻点)的服务网。三是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对低保、低收入以及低于平均养老金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推出“适老化改造”“一键通服务”“老伙伴计划”等服务项目。


  抓牢关键环节,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抓“守门人制度”。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机能进行评估。二是抓“支付保障”。实施面向全体年满65周岁户籍老年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全市范围内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60周岁以上医保参保人员。三是抓“运营支持”。对机构招用持证专技人员和护理员、内设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等给予“以奖代补”,并实施综合责任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着力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四是抓“质量监管”。对所有执业的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应用于各类奖惩机制。五是抓“绩效考核”。把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成效列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地落实。


  贵州省


  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保障


  近年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创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强化法治保障。日前省人大通过《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养老服务是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服务和互助性服务、企业的市场化服务等共同组成的养老社会化服务,明确了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主体责任。《条例》专章明确了政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建设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等基本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规定城镇居住区按照标准建设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县级以上政府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由省民政厅建立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


  创新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机制,确保有效运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列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点工作事项,省、市、县均成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把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纳入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清单,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打分、通报。二是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在年内完成12.5万名老年人信息初筛和2.5万名老年人能力需求专业评估。三是科学制定《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年内公开发布。四是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项清单”,健全购买服务项目的“发布―对接―服务―评价―提升”全周期管理,探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创新基本养老服务支撑环境,推动市场化运作。一是省民政厅制定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二是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难点,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星级敬老院争创活动,403所星级敬老院实现了“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亲情化”。三是优化社会力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策环境。采取一次性建设补助、年度运营补贴、支持消防改造等措施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拿出优质资源,以竞标方式交给市场主体运营;以轻资产运营模式吸引市场主体运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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