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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药品GMP改造期限临近药企股权转让再度升温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8-11 14:40:45 热度:827

□ 刘国锋

  日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出公告,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拟以4559.93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挂牌转让。
  挂牌公告要求,受让方须在2年内完成新版GMP认证所需的厂房、设备更新改造。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版药品GMP改造认证兑现时间点的来临,药企股权转让有加快之势,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速。
  出让股权寻资金活水
  公告表示,斯利安药业成立于2001年12月,属国有参股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微丸)、中药提取、原料药(甲氨蝶呤、环磷酰胺、氟尿嘧啶、枸橼酸他莫昔芬、盐酸尼莫司汀、甘氨酸、乙酰唑胺、盐酸苯海索、硫酸鱼精蛋白、磺胺甲噁唑、葡萄糖酸锌)等。
  该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4357.30万元,净利润-10.86万元,资产总计1.50亿元,所有者权益9112.95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4559.93万元。目前,北京创盈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斯利安药业51%的股权,并表示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告表示,待其他竞买人报出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后征询老股东意见,老股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以该价格行使优先受让权,若老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则老股东为最终买受人。
  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企业,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受让方应为具备制药企业投资经验的企业,持有制药企业35%以上股权的时间应不低于5年。受让方自身或其控制的企业拥有不少于3种正在研发的药品,且同意在受让股权后将相关药品转让给斯利安药业生产。
  转让方要求,受让企业自受让股权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应锁定8年,即8年之内不得转让、托管或委托其他人持有其在斯利安的49%的股权;目标企业两年内应完成2010版GMP认证所需的厂房、设备更新改造;收购或投资建设1~2项中药生产基地;收购至少两家药品研发机构;受让者在递交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保持标的企业现有经营管理层的稳定;不改变已确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对上述发展规划进行融资或贷款时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行业洗牌加速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新版GMP)的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要求。未达要求的企业,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在新版GMP改造压力下,由于企业资金实力不同,药企分化日益明显。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加大改造投入,资金实力弱小的企业则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寻求资金驰援。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表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三洋药业有限公司为达到新版药品GMP的要求,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总投资8324.07万元。该公司表示,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合理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各条生产线改造按时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此前,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德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三九济世药业有限公司等也纷纷挂出了股权转让公告。
  招商证券研究认为,新版药品GMP的推行,将加快行业整合和国内药企的国际化进程。据介绍,1998版药品GMP的实施,淘汰了1000多家医药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预估,此次新版药品GMP改造也将淘汰500~1000家生产企业。考虑改造成本及后期运营成本的增加,未来数年内小药企破产及部分中小药企甚至大型药企转让将是行业趋势,行业集中度将加速提升。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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