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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把脉开方”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7-25 14:17:57 热度:1282

    新闻背景  一段时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发出了多个要求查处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并出台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人大重点建议办理调研活动。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方面体现出国家局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保健食品市场仍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
  主 持 人  本报记者  张建国
  本期话题  集思广益,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本期嘉宾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 王鲜梅
             安徽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朱克华
             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罗彬
  核心观点  加快立法进程,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突出重点
  强化市场监管
  主持人:近一段时期以来,各位所在的监管部门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和经验?
  王鲜梅:今年以来,山西省局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违规宣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125家,限期整改906家,停业整顿5家,立案查处95起,罚款31.32万元。
  此外,我们要求各市局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要增加检查频次,并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朱克华:今年以来,蚌埠市局紧紧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先后开展了鱼油类、螺旋藻类、减肥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检查经营企业157家,发现问题产品139个,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罚,共没收产品1512盒,取缔了1个售假窝点,并对违法产品进行了曝光。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7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厚德蜂胶、左旋肉碱咖啡、三宝牌珍杞胶囊等7个假冒保健食品。
  罗彬:我们认为,保健食品监管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即生产企业、批发市场,以及容易发生非法添加的高危产品。为此,我们着重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把好了保健食品生产关。同时,我们集中力量对我市的3大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使流向零售市场的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大为减少。此外,我们开展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专项整治,并对降糖、减肥、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了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了违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捕捉问题
  治理有的放矢
  主持人:各位在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中发现了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遇到了哪些困难?是如何加以解决和克服的?
  罗彬:我们发现,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加工的现象比较多,其中,无相关资质的企业非法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没有完整的批生产记录,给产品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隐患。对此,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违规委托生产加工专项整治,规范了保健食品生产行为,把好了保健食品生产关。
  王鲜梅:我们也注意到了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加工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局制定了《山西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实行备案管理,并对委托生产双方的条件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还规定,委托和受托生产保健食品必须经我局审查同意。
  另外,我局还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出台了两个管理办法,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对10种存在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13种严重违规宣传的保健食品向社会进行了通报,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禁售和强制下架。
  朱克华: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具有多、小、散的特点,一些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为此,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从2011年至今,我们一共组织了6期培训班,共培训650人。现在,我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
  我们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系统,2011年我局共监测到非法保健食品广告18587次,全部移送工商部门进行了处理。为了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我们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到社区、学校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普及保健食品识假辨假知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加快立法
  强化基层力量
  主持人:对于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各位有哪些好的建议?下一步还有哪些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和部署?
  朱克华:首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市场上存在的套用文号、伪造文号、一号多用等问题,迫切需要出台相应的法规予以解决。另外,基层监管部门缺乏针对保健食品的快检设备,市级检验机构的保健食品检验能力也比较薄弱,专业人员不足,这两方面亟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并且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
  罗彬: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面广、量大、问题多,监管人员数量少、技术设备不足,这一矛盾正在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其次,希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议上级部门及时公布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等信息,使基层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
  下一步,我们要争取在今年9月1日前完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建档工作。同时,我们将依托行业协会等机构,启动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
  王鲜梅:《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原《食品卫生法》已经废止,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也同时废止,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则仍在制定之中,尚未出台,现有的涉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得监管工作面临诸多困扰。因此,希望国家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修订《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监管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为全省各市监管部门配备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的快检设备,以实现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的快速检测。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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