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19-11-22 15:57:06 热度:596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这或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药品价格下降,降低公众的用药成本。
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将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
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会议指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为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对于药品集中采购,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将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
所谓药品集中采购,即业内热门的“4+7”带量采购。目前已进行两轮的“4+7”带量采购成效十分明显,中标药品多价格大降。
去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座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7个城市开展的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与普通的集中采购不同,“4+7”带量采购在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会明确给出采购数量,企业可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
去年12月,“4+7”带量采购首次试点,采用独家中标模式,价低者得。视城市不同,中标者可独享50%~70%左右的市场份额。最终,共25个品种中标,平均降价52%,最大降价甚至高达96%,成效十分明显。
今年9月,扩围后的“4+7”带量采购再次进行。此轮“4+7” 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包括上一轮已自行跟进试点的福建省和河北省,以及已参加试点的4个直辖市外,共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加入试点。
据试点办负责人介绍,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将减轻相关患者的药费负担。
“从‘4+7’试点运行经验来看,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试点扩围全面落地后,预计将在全国范围内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该负责人说。
南都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或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药品采购价大降,进一步降低公众的用药成本。
明年底前,公众可自主查验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此前举行的两轮带量采购后,因药价大降等原因,亦有人担心,这会否影响药品质量和供应。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第二轮带量采购后,试点办负责人就曾表示,将督促中选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辅料质量控制,严控源头质量风险,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该负责人强调,将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对于保证供应量,该负责人表示,将要求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定配送企业,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
此外,对于中选企业不足3家的品种,也将适当降低约定采购量比例,减少供应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将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将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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