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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9-09-04 10:55:10 热度:1065

全国老龄委发〔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着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全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二、活动主题
  孝老爱亲 向上向善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老年人系列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活动,传递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理念,弘扬时代主旋律。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全国老年人文化艺术活动,通过书法、绘画、剪纸、摄影等多种形式,展示精神风貌,讴歌幸福生活,并通过网络、电视、户外媒体、报纸杂志等集中展示。开展老年人合唱节、音乐节等,引导广大老年人抒发对祖国母亲的美好祝福。开展“共和国故事汇”活动,动员老战士、老同志、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讲述与共和国共成长的亲身经历,弘扬革命精神、优良传统。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享受幸福晚年。
  (二)开展“温暖重阳”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重点深入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家庭,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开展“邻里助老”活动,发挥社区居民和志愿者作用,爱心陪伴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贫困老年人,共同创造和善和睦和谐的美好生活。倡导“讲敬老故事、做孝顺儿女”“重阳家庭日”活动,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
  (三)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六进”活动。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活动,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等组成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团,进行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孝老爱亲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扬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集中展播一批优秀孝老爱亲题材影视作品和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的微电影、短视频、动漫、歌曲等作品。开展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老龄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社会掀起孝老爱亲宣传热潮。
  (五)开展孝老爱亲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形式新颖、富有新时代特色的老年文化活动。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戏剧演出、科普宣传、网络安全等为老惠老公益活动。通过社区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广场舞、趣味游戏、防诈骗知识宣讲等活动。开展老年健康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公益服务,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六)开展老年维权优待系列活动。开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宣讲活动,集中曝光一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增进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充分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营造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编发《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增强老年人金融知识及防范金融违法犯罪意识。改善优化老年宜居环境,积极推进一批公共设施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对祖国发展成就的认同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弘扬正能量。要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要精心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实在管用的活动,因地制宜地让广大老年人便于参与、乐于参与、主动参与。要突出“孝老爱亲,向上向善”主题,着力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
  (二)面向基层,重在做实事。“敬老月”活动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敬老月”各项活动的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突出解决老年人特别是贫困老年人、困境老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问题,知忧解难,化风成俗,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注重节俭办活动,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三)加强领导,扩大影响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传播手段的创新,持续保持“敬老月”热度。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敬老月”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欢乐祥和。
  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
  联 系 人:李伟旭
  联系电话:(010)58122106,58122105(传真)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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