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监局 时间:2019-09-04 10:20:11 热度:1265
大众健康之窗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9月2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碧柔水感防晒乳液”等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 第63号)》,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市、广东省药监局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碧柔水感防晒乳液”、“凡尔缔丝®净肤祛痘液”、英涛®染发膏(红色)、发彩染发膏(5/44红色)、发彩染发膏(CO/OO浅金亚麻色)、发彩染发膏(0/65紫红色)化妆品为假冒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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