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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医疗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2-07-18 21:37:30 热度:664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药管理局今天发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参加药品生产销售商组织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也不得过度医疗。中国医师协会计划建立医生执业记录和行业黑名单,此次发布的规范有望纳入考核标准之一。
  《规范》规定,医务人员要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
  卫生部表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者实施和执行规范的情况,将列入医疗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另外,卫生部还透露,已将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准备将医改中的政策加入其中,比如多点行医问题等。J205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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