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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遇“以房养老”骗局 法院判还房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8-09-13 15:12:43 热度:544

昨日在庭审现场,听到判决后,高女士激动地流下眼泪,不断称谢。朝阳法院供图

  9月12日,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骗局”引发的民事官司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加入以房养老”项目的高女士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房屋物归原主。
  听到判决后,高女士激动地流下眼泪,不断称谢。
  此前,59岁的高女士被“忽悠”抵押房产投资“养老”,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押代理人龙某将其房屋出售,导致她养老不成反丢房。为此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房养老骗局”在去年初案发后引发关注。相关公证机构被责令整顿,相关公证程序也因此改变。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娜表示:“房子还给老人了,但涉及抵押贷款还未结束,案子还有一段路要走。”
  被忽悠“以房养老” 老人房子被卖不知情
  2016年4月,高女士看到小区相关广告,又经朋友介绍加入“以房养老”项目:抵押房产证做理财,12个月为期,每月给付房屋价值的3%。被宣传吸引后,高女士将自己一处房屋抵押(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投资该项目。
  高女士说,她经朋友联系到龙某等人,在对方安排下,高女士前往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订了《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等大量文件。
  高女士回忆,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后,出借人王某向她转账三笔共计220万元,这笔钱转手给一个叫做广艳彬的人做“养老理财”。其后两个月内,她多次收到共约13万元的“利息”,之后再无任何进账。直到2016年10月,她被突然上门的人要求“腾房”,还被王某索要借款和利息。高女士这才得知龙某凭借《委托书》背着她将房子转卖给了刘某,且已经过户,但卖房款不知去向。
  “我去房产交易大厅才知道,龙某于2016年10月9日将房卖了。我的房子在350万以上,他们280万就卖掉了。”高女士说,最初她在签订文件时并不知道自己去的是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也没有对她进行任何询问。
  被告获得涉案房屋后再次抵押
  “我妈瞒着家里人,她自己都不知道签的什么合同。”高女士儿子说,不少老人对于所签合同并无判断力,当时母亲还一直以为自己走的是“养老理财项目”,并非普通的民间抵押借贷。
  于是,高女士将买房人刘某、代理人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卖房合同无效,将房产过户还给自己。
  案件经多次开庭,2017年8月7日,龙某在法庭上则给出截然相反的说法。他称,高女士找到他称急需资金希望能联系借笔钱,自己于是帮助高女士借款200万。后高女士还不起,他便替高女士出面将房产卖给了刘某,所得200多万房款还了债。他否认自己设下骗局,也否认认识广艳彬。
  购房人刘某表示,自己通过合法手续买的房,同时原告急于卖房,需要全款支付,所以才以低价成交。
  虽刘某自称“因家庭需要买房”,但在2016年10月8日,房屋过户给刘某后,该房再次被抵押。10月24日,龙某自称是刘某的亲属,委托中介出售涉案房屋。11月14日,刘某还为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给了李某,借款270万,未还。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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