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7-12-11 10:51:44 热度:674
本报合肥12月10日电 (记者孙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在加大监管药品流通、规范用药等环节的同时,还将建立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针对廉价药品时常短缺的问题,意见明确,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将建立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药品有效供应。为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安徽将探索开展将临床用药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集中采购、制定临床用药指南的重要参考,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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