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7-10-31 09:14:56 热度:563
本报合肥10月30日电 (记者孙振)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在先前试点工作基础上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全省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明确2017年底前安徽省所有城市(设区城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通知要求,各市原则上在《安徽省按病种收费目录》或在全省已开展按病种付费项目范围内选择,鼓励各地将医疗机构已开展的日间手术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按病种收费标准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相关病种的收费标准确定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不低于既往年度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待遇水平,在调查测算基础上,分别确定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的分担比例。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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