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7-08-11 23:09:06 热度:755
记者 字强/昆明报道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州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全省70%的县、市、区建立医疗共同体。
所谓医联体建设,就是要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比如医联体内可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率先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上述文件明确,到2018年底,所有三级医院结合实际,建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所有县、市、区建立医共体,并基本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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