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7-07-01 17:11:09 热度:617
记者 邓华宁 王宾/北京报道
3年时间冒充多个专家身份卖各类“神药”和保健品,近日刘洪斌“虚假医疗广告”事件引发媒体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此表示,虚假广告“表演者”刘洪斌不具有中医医师资格,冒用“中医药专家”名义,有关部门已经按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措施,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各地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高度关注此次媒体曝光的“专家刘洪斌”事件,虚假医药广告事件中的刘洪斌不具有中医医师资格,未在中医医疗机构任职,也不是所宣称的“苗医传人”,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中也不存在广告中提到的“中华中医协会”。刘洪斌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刘洪斌目前代言的广告虽不涉及医疗活动,但其冒用“中医药专家”等名义,对中医药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记者采访获悉,刘洪斌2014年-2017年活跃在地方卫视的多个种类的养生节目中,先后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祝眠晚餐9种药品和保健品。她还轮番扮演祖传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御医世家传人兼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期间在一档节目里还一度换名为刘洪宾。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按照广告以及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要求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分工和要求,并依据今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医药法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的查处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活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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