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科普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科普
缺乏常识的“塑料紫菜”谣言为何会蔓延?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7-06-07 10:57:14 热度:561

  新华社福州6月6日电  题:18名涉案者被抓,缺乏常识的“塑料紫菜”谣言为何会蔓延?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丁小溪、陈聪、邰晓安
  近日,公安机关抓获了18名制造、传播“塑料紫菜”谣言以及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人员。今年2月,“塑料紫菜”谣言在网下及网络群组、微博、视频网站中传播,形成网络舆论热点,给福建等地紫菜生产销售企业、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
  近年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网络谣言甚嚣尘上,除“塑料紫菜”之外,还有“塑料大米”“棉花肉松”“假鸡蛋”“塑化剂面条”等。大多数谣言严重缺乏常识,但并不妨碍其在网络和微信上四处传播,造成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
  “塑料紫菜”谣言冲击波
  今年2月17日,福建晋江“阿一波”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江收到同事转来的一条视频。视频中有人将紫菜泡水撕扯,继而用火烧,称该品牌的紫菜很难扯断,点燃后还有刺鼻的味道,是“塑料做的”。
  “短短一周时间内,便有20多个不同版本的‘塑料紫菜’视频在网上爆发式传播。仅涉及‘阿一波’品牌的视频就有5个。”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陈晓山对记者说。
  “塑料紫菜”谣言出现后,“阿一波”公司安排3个小组专门接听电话,李志江本人更是在2天时间里接了上千个电话,但仍然无力阻止谣言在网络上呈几何式扩散。从2月17日至3月28日,黑龙江、广西、甘肃等地多家超市下架“阿一波”产品,18家经销商退货,退货金额达468万余元。
  短时间内,谣言冲击波从消费者、超市、经销商、加工厂一路迅速传至养殖户,相关产业链受到打击。福建泉州南安市的紫菜养殖户李强荣表示,近10年来紫菜价格波动不大,基本上在1万元/吨左右,很少有滞销,但“塑料紫菜”谣言出来后,原料收购价格从8万元/吨降到不足5万元/吨。“即便价格腰斩,我的合作社还有18吨紫菜没卖出去。”李强荣说。
  为维护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迅速部署福建、天津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晋江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分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广西贵港、福建福州和厦门、山东东营、辽宁辽阳等地对涉案谣言视频进行侦查。截至目前,福建、天津、四川、甘肃、青海等地公安机关抓获拍摄谣言视频实施敲诈勒索人员5名,制造“塑料紫菜”谣言人员5名,传播谣言信息人员8名,“塑料紫菜”谣言快速散播的趋势得到有力遏制。
  食品安全网络谣言背后真相
  “塑料紫菜”谣言因何而起?记者日前在晋江市看守所采访了制谣传谣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祥。
  起初,王某祥因在吃馄饨时认为自己吃到了“塑料做的假紫菜”,便联系生产企业进行维权。“在沟通过程中,我起了贪念,想要赔偿。”王某祥说,为了能要上高价,他指挥自己的员工拍摄“塑料紫菜”视频并上传到网络,同时威胁生产企业,要是不给钱解决,他将继续在网上大量转发。最终,企业迫于压力,不得已向其转账了5.3万元试图平息事端。
  “紫菜本身是一种非常健康的食品,韧性较好,但内地一些民众并不了解紫菜与塑料在物理、化学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别。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来造谣,不明真相的人纷纷跟着转发。”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原副所长吴成业说。
  据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张宏业介绍,目前在网上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人一部分是为博取眼球、赚取热度,置科学常识和实际情况于不顾,偷换概念、歪曲事实,也有极个别人是为谋取不法利益等目的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在售食品编造谣言,有意抹黑。
  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杨剑扬表示,一些造谣者善于使用吸引眼球的语言和图片,满足受众猎奇心理。
  记者调查发现,造谣者利用夸张、歪曲的加工手段,模糊事实,频繁使用“有毒”“致癌”“致死”等刺激性语言。此类谣言因为与事实真相“鱼龙混杂”,较难甄别,也不易取证,辟谣难度较大。
  还有一些是旧闻翻炒,刻意抹黑。造谣者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背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掐头去尾改头换面,改变日期或将日期模糊或删除,误导公众。
  有些造谣者对影视片段进行配音配文,制成戏谑嘲讽的图片视频,抓住年轻群体猎奇心理重的特点,形成裂变式传播。此类谣言的危害比较隐蔽,看似无伤大雅,但在“笑点”的提炼过程中,改编事实,打趣调侃主流观念,形成消极负面的认知惯性,后续效应很长时间都难以消除,且一旦出现类似事件,还会再次成为传播热点。
  共同捍卫“舌尖上的安全感”
  “网络谣言制造门槛低,经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网上论坛、微博等转发后,谣言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陈晓山表示,由于取证难、溯源难,侦破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案件并非易事。
  专家表示,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舆论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公安部网安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根据刑法,捏造并散布虚假食品安全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种犯罪,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制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相关互联网企业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新出现的、翻新的谣言,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断,清理、删除虚假不实信息。”张宏业说,广大群众也应注意理性、文明上网,注意辨别各类网上不实信息,自觉抵制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强调,食药监总局将推动建立社会多元主体共治谣言的长效机制,让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人士、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和公众形成合力,“五位一体”击碎谣言,共同织密甄别、抵制谣言的免疫网。
  “信息公开是遏制谣言传播的利器。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现已做到‘周周抽检、周周公开’。”颜江瑛说,未来还将继续加大此类信息公开力度,增加重点信息展示强度,强化信息查询服务功能。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建议,针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应要求网络平台对已经有切实证据证明是谣言的,进行“公益辟谣”。同时,鉴于一些老年人信息来源渠道少,不能有效识别谣言,社会还需共同努力,帮助其走出相对封闭的朋友圈,遏制谣言在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内传播。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