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2-07-05 14:05:17 热度:732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7月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本月起,以镇痛药为主的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的报销比例及额度都将大幅提高。
据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作出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此次调整主要以镇痛药等部分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为主,包括羟考酮、吗啡、布桂嗪、罗通定等16种不同剂型的药品。这些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具体可以给恶性肿瘤患者带来两方面实惠:一是报销封顶线提高了。职工医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元、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元。二是报销比例也有较大幅度提升,以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万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为26%。此外,北京还将陆续出台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等惠民政策。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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