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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公共场所应设母婴室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16-03-08 10:15:30 热度:805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丁菲菲 陈璐

    自动推拉门,干净防滑的地板,光洁明亮的洗手台、尿布台,不间断的热水,不小于6平方米的空间……
    不久后,在北京新建的地铁线路上,妈妈们将会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用上这样的“母婴室”。
    “在孩子的哭声中狼狈地寻找隐蔽的角落,用大衣遮挡或者让家人掩护,抱着孩子躲到气味难闻的厕所……”全国人大代表、著名青年歌唱家谭晶初为人母,便深切体会到做妈妈的尴尬。
    谭晶发现,在一些机场、火车站和地铁站里,即便有“母婴室”,设置也极为简单——只有桌椅,洗手池、尿布台几乎不存在。迫于无奈,妈妈们只能跑到厕所为孩子更换尿布,还未换完,外面排队的人早已焦急地拍门催促。
    3月6日上午,谭晶发出的一条有关“在公共场所建母婴室”的微博,几个小时内,点赞过万。
    事实上,这几天已有多位政协委员讨论过母婴室的建设。
    “这是提供必要的城市公共服务。”全国政协委员黄艳说。作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她想到的是《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黄艳告诉记者,规程修编过程中,已经补充了母婴室的标准和要求。今后,北京市客流量较大的地铁站将设置母婴室,一般车站在无障碍厕所内将设置母婴功能设施。
    新《规程》将适用于北京市所有新建地铁线路。不仅如此,一些改建和扩建的车站,也将按照新规执行。
    黄艳表示,不止是地铁等交通设施,对大型公共设施和人流量大的公共建筑,应该抓紧逐步完善设计建设标准,更加考虑人性化的要求。
    谈及公共场合的母婴室,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妇联主席叶顺兴面露难色。在她的印象中,内地很少看到母婴室,甚至很多洗手间的环境都不够好。她介绍,香港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并不都是政府设立的,很多是商场自主提供的服务。
    全国妇联副主席崔郁心中有一笔账:未来5年内,“全面二孩”政策将会累计新增人口1800万。如果母婴室的建设没有进展,哺乳的尴尬将重复出现在这些人身上。
    “二孩政策全面开放之后,母婴室的建设更应该得到重视。”她说。
    关于母婴室建设的建议几年前也有过,却从未像今年一样引发共鸣。很多去过国外的妈妈带着艳羡,诉说“别人家”的环境。比如在法国,有公厕的地方几乎都能找到母婴室;英国的母婴室功能齐全,地板防滑,有温控;日本人将设立母婴室写进法律,明确规定,婴儿会逗留且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必须提供母婴室。
    这些人性化的要求同样出现在谭晶的建议中。
    经过调研,谭晶意识到,城市建设标准化母婴室的问题,不仅事关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而且“已经成为检验城市文明的全新标尺”。
    “各级政府应当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源头做起,将母婴室的建设列入城市规划范畴。”她提到。
    为此,谭晶建议,可以在公园、商场、车站、广场、大型商务楼、写字楼等公共场所规划设立母婴室。她还建议,就母婴室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将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哺乳室纳入城市规划。
    谭晶观察到,目前的情况是,即使设置了母婴室,也往往被挤占、被闲置。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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