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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全覆盖 大病就医更有底气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6-03-06 10:26:50 热度:871

  解读人: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朱铭来
  采访人:本报记者 王君平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这能进一步减轻居民就医负担,让大病就医更有底气。”朱铭来说,“大病不是以病种病情而论,而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为界定标准。全覆盖是指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全覆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全部纳入,所有省市全部推行。”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朱铭来介绍,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实行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提高15%以上。”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朱铭来认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外,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互补联动,共同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医疗保障网。”
  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补偿机制应强化提质增效。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众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代表点评: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代表:大病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落实大病医保全覆盖,其普惠性功能将大大提高,更多个人和家庭将从中受益。大病医保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的进一步保障,有利于促进改善病患的生活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也有利于促进改善医患关系和医患信任度,促进社会和谐。
  (本报记者 李坚 蒋云龙整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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