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2-06-19 14:28:18 热度:1117
今年以来,在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该局发现一些保健食品经销商在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存在虚夸功效、虚编疗效的问题,宣称能治疗某种疾病、能对多种疾病有康复作用;有的广告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和患者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这种广告行为属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山西省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决定对严重违规宣传的4种保健食品采取全省禁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禁止这些产品在山西省范围内销售。
“乌发养颜茶”
产品批号: 卫食健字(1998)第428号
标示生产企业:北京爱丽丝保健品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宣称具有使白发变黑、治疗脱发、改善微循环的功效,对男性前列腺和女性更年期有极好的改善作用,利用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葡乐安”
产品批号:卫进食健字(1997)第089号
标示进口商:时安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宣称具有治疗过敏、改善过敏体质的功效。
“同仁强劲胶囊”
产品批号:卫食健字(2001)第0388号
标示生产企业:昌邑市强劲医药生物制品厂
违规事实:宣称对男性阳痿、早泄、前列腺疾病等具有治疗作用。
“皇佳牌强肾冲力”
产品批号:国食健字J20040024
标示进口商:新生命资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美国)
违规事实:宣称具有强肾、疏通肾血管等的治疗作用,利用行业组织和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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