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15-06-26 08:50:53 热度:516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金振娅)近年来,医患矛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医疗行为具有实验性和摸索性,医学发展和医疗风险并存,设立‘医强险’制度对于缓解医患冲突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在25日召开的“医患同心 关爱医师”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座谈会上指出。
邓利强指出,目前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存在数量不多、覆盖面小的现状,保险公司无法按照大数法则来科学计算保险费用和设计保险条款,导致目前的险种不太符合市场需求。在现行的过错归责下,为避免过错,医疗机构可能会尽量采取没有风险或较低风险的保守治疗方式,导致医疗机构难以在新兴领域对医疗方法进行创新,严重阻碍了医学的发展。邓利强表示,设立“医强险”的目的不仅能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受害患者,而且也能保护医师,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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