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5-04-30 08:03:29 热度:586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为破解长期制约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融资难问题,两部门决定进一步合作,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开发银行和各级民政部门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动机制,确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共同监督合作项目执行情况。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养老项目,应通过民政部门推荐或认可,双方合作重点支持领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养老产业相关项目5类。
《实施意见》指出,借款人应为依法成立的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合格主体。养老项目的资本金来源含政府补助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和纳入项目总投资的借款人非货币资产等。资本金占比应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不足部分可申请贷款;项目资本金应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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