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5-04-29 15:59:33 热度:429
□康 宇□
一位患者在某三级公立医院看病时,医生开的一种降压药价格是11.5元,但这种药在医院附近的药店只卖5.6元。患者为此去找医院质问,院长很委屈:该药的价格是医院按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价10元,再按国家规定加15%的药品加成后卖给患者的。“老百姓看医院的药比药店贵那么多,认为钱被医院赚了,严重影响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该院院长说。
这就是以药补医机制带来的问题。上世纪五十年代,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投入有限,允许医院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出售,用药品利润来养医院。这项政策保障了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但其弊病也日益突出:医院和医务人员收入严重依赖卖药,医院为了多获得利润,愿意购买使用价格更高的药物,在市场竞争和采购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助长了药价虚高等现象;医生给患者多用药、用贵药,加重了患者看病就医的负担,过度用药也危害患者健康。
老百姓对药价高、大处方意见很大,医务人员也对以药补医很不满意。医务人员希望通过劳动和奉献获得合法的、有尊严的收入,而以药补医滋生出“以药腐医”等问题,损害了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社会形象,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但是,取消以药补医绝非取消药品15%加成那么简单,而是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让医院不靠卖药也能运转、发展。以药补医的根源,一方面是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另一方面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没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取消以药补医,必然要求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近年来,医改将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关键问题之一,明确提出了改革路径: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取消以药补医的条件日渐成熟。当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广覆盖,医保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各级政府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更加明确。
但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并不容易,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外,还要改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过低的现象,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健全自律和监督机制,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现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同时,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尤其是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投入,减轻医院运行压力等。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仍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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