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5-04-17 11:49:04 热度:793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关桂峰、吴琪)北京市工商局一季度广告监测情况显示,人用药品类广告居广告违法量首位。
在一季度,北京市工商局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重点网络媒体首页页面广告72万余条次。监测数据显示,广告违法量位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依次是人用药品、医疗诊疗服务、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和服装鞋帽。这五类广告违法量达1039条次,占全市违法广告总量的六成。
其中,人用药品类广告以253条次居广告违法量首位。违法表现形式为:药品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与批准的说明书不符;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药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等促销药品内容的广告;药品广告中含有评比、推荐、指定、获奖等内容。
北京市工商局对第一季度8条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分别是霍氏牌益气聪明丸、糖尿乐片、普健硒胶囊、秘鲁玛片、拜尔昊城口腔医院、空军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德贝植牙、太空腰带腰部解压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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