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5-03-03 22:29:07 热度:611
□ 本报记者 方剑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0~18岁人口约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2.5%,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仅有3058个,儿科医师近6.27万人。“儿科医疗资源匮乏,儿童药品种稀少,关注儿童健康已经刻不容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负责人在“第二届中国儿童用药专题论坛”上说。
去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计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成为多方力促儿童药发展的引领性文件。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传达出多方合力促进儿童药发展的信息,尽管审批研发障碍重重,但是认识已经统一,春天的脚步已经不远。
合力促发展
近年来,政府各部门都非常关注儿童健康,涉及儿童用药的文件发布也尤为密集: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罕见病用药和儿童适宜剂型的研发”;为加强儿科临床用药管理,指导儿科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版)》已经于去年出版;2013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了鼓励研制儿童用药的相关措施;2014年5月30日,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意见针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我国保障儿童用药工作走出困境的重要一步。
一品红药业的代表表示,儿童用药文件的密集出台,的确在市场准入政策上取得了一定突破。比如,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中明确鼓励研发儿童专用剂型和规格,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儿童专用剂型和规格,对立题依据充分且具有临床试验数据支持的注册申请,给予加快审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招标、定价、医保等方面鼓励儿童用药研发的综合措施;而在《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针对国外已经上市使用但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规格、剂型,加快申报审评进度。要求儿童专用剂型可单列代表品,对儿童适宜剂型,研究规定较为宽松的剂型比价系数。在定价方面,《药品差比价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应单列代表品计算差比价,非代表品明确为仅限小儿使用。此外,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对儿童用药有特别的规定……“正是由于这些政策的推动,2007年,人社部新增36种儿童用药纳入医保目录,其中13个化学药、23个中成药,各省可调整15%,后期国家及各地医保用药目录形成及调整对儿童用药将有所侧重。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可用于儿童的药品近200种,其中儿童专用剂型、规格70种。”
他山之石可鉴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认为,去年5月六部委下发的《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是近10几年来儿童用药领域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是促进我国儿童用药科学发展的纲领,明确了解决儿童用药紧缺的思路和方法。
国内生产儿童药的龙头企业之一达因药业总经理杨杰博士表示,政策有了,问题也找到了,方向也清楚了,现在的关键是具体落实,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
杨杰认为,欧美发达国家对儿童药物监管政策已经较为成熟,我国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借鉴:一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欧美发达国家从儿童用药的临床前研究到上市,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对儿童用药注册全程进行监管,有效地降低了儿童用药风险。二是建立儿童用药优先的监管理念。在新药申请中强制要求提交儿童用药研究计划,增加儿童药可获得性。三是拥有专业的评审机构。欧美一些国家均建立了专门的儿童药审评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评的效率和质量。四是采取有效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欧美对儿童用药的注册审评给予了一定优惠政策,比如数据保护等。
对未来儿童药发展,亚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汤珂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希望国家总局(CFDA)明确儿童用药的定义,为企业研发及各项政策的落实执行明确方向。目前,什么是儿童用药,什么是儿童适宜品种、规格、剂型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二是建议CFDA为儿童专用药品开辟审评专用通道。可由CFDA建立儿童药审评专家队伍,由卫计委会同CFDA建立鼓励研发儿童用药目录,由CFDA对儿童专用药品优先审评。三是人社部开辟儿童专用药品医保目录绿色通道。可采取在基础数据库中区别标示儿童用药,与成人药分开评审,并由儿科专家团队负责;如不能和成人药分开评审,则增加儿科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的比重。不受医保用药目录调整时间的限制,对医保目录儿童专用药品可每年调整一次,提高医保报销的比例。四是与WHO接轨,建立儿童基本药物目录。五是卫计委明确儿童专用药品参照低价药政策挂网采购,并明确医疗机构须优先采购儿童专用药。
最新消息显示,2月28日出台的国办发(2015)7号文《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等类药品,可与常用低价药一样,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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