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12-12 09:23:33 热度:434
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本报记者 张 文
核心阅读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一环。其中,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破除“以药补医”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10月起,成都所有县区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的日常运转是否受到影响?病人看病的费用能否降低?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多家县级公立医院。
药品加成是指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去年10月开始,成都市卫生主管部门逐步取消区县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今年10月1日起,成都所有区县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患者在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看病,以进价购买药品,不再支付15%的价格加成。
对医院有何影响?
提高医务服务价格,医院运营负担并不大
记者从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和双流县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公立医院了解到,药品加成取消前,这些医院在销售药品方面每年会有数百万至千万元左右的收入。“药品加成对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购进药品后,在储存、转运和配制等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费用往往以药品加成的收入来支付。
但近年来,药品加成的弊端日益凸显。“15%的加价不仅会直接增加患者负担,而且会诱发个别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贵药。”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陈德云坦言,固定比例加价,意味着越贵的药利润越大,不少医务人员为病人开药“只开贵的不开对的”,正是这个原因。
然而,取消药品加成,医院收入锐减,如何保证日常运行不受影响?《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规定,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项目进行提价补偿。比如,门(急)诊诊查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上调9元。
据《补偿办法》预计,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通过提高医务服务价格可以“弥补”70%。另外,政府将以财政拨款的形式补助20%,以尽量减小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造成的影响。
新津县人民医院于去年10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刚开始还是感觉有些困难,这需要靠医院自身的发展去克服。”院长温尔刚告诉记者,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的药品收入减少了近1000万元,同时,提价补偿方面的增收约400万元,尽管未达到减少收入的70%,但医院的运营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医院自身在运营机制上做了改革,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加上财政补助,今后出现财务缺口的可能性也很小。”温尔刚说。
青羊区妇幼保健院于今年10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一个多月下来,药品收入少了100多万元,但医护服务方面因为提价增加了80万元收入。”院长梁红表示,由于该院地处市区,门诊、住院等业务较多,因此较容易靠提价补偿抵消取消药品加成的影响。
对患者有何影响?
提价项目被纳入医保,患者看病便宜了
取消药品加成在成都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标语便在各县区的医院随处可见,各医院收费室、药房处也张贴着政策公告,以便就诊的患者了解相关政策。然而,药品加成取消的同时伴随着医护服务项目的“提价补偿”,两者价格一降一升,能否真正减少患者的看病成本?
周力是一名慢性胆囊炎患者,需长期服用某种利胆药物,且需每季度到医院门诊检查病情。“以前每月买药需要300多元,现在每月的药便宜了50多元。”比起每月省下的药钱,周力认为上涨的门诊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与周力的感受一样,患有慢性心血管病的梅秀芳认为,对于她这样的“老病号”,取消药品加成可以节约不少开支。“我每半个月左右就要到医院拿一次药,每个季度的药费基本是固定的。以前每个季度花2500多元,现在每季度能节约三四百元。”梅秀芳说。
“慢性病患者或需长期看门诊的患者受益是最大的。”成都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即使是长期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诊查费、护理费等提价项目均被纳入了医保,提价部分也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因此总的来说,成本还是降低了。
实际上,取消药品加成,既是看病成本下降的直接原因,也是病人拿药成本降低的“间接因素”。“取消药品加成,打破了以药补医的老模式,医生也不会再随意开大处方。”温江区人民医院纪检室一名负责人表示,自从去年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到的“医生滥开贵药”一类的投诉基本绝迹。
对医生有何影响?
推行“医药分家”,医务工作回归价值本位
“降低物的价格,提高人的价值。”对于取消药品加成,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谭天林深有感触。行医30多年,他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改变过去“劳务收入低、医药奖励高”的制度,有助于实行医药分家,有利于让医务工作者的价值回归本位。
职业价值的本位观念促进了医疗行业行风的转变。“现在没有医生轻易开大处方,大家对药品收入的期望值都大大降低了。”温尔刚告诉记者,医务人员现在更加注重业务水平的提高,很多职工都提出要进行业务进修。
为彻底堵住“以药补医”的源头,成都市去年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在药械采购供应方面,县级公立医院要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现二、三级医院全年基本药物使用和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50%、35%,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
而有的区县在“医药分家”的制度上走得更远——新津县规定,全县各医院的处方将直接上传至县卫生局监管中心,“大处方”将受到严格调查。今年9月,家住新津县安西镇的79岁村民李友绪接到镇卫生院的回访电话,告知他之前镇卫生院某医生为其看病时开出总金额200多元药品属于违规开方,尽管李友绪并未投诉,但县卫生局监管中心已根据监管结果主动对此展开了调查。
“现在县里各级医院医生对于开大处方十分谨慎。除非确有必要,不管谁随意多开药,都会被警告。”新津县新平镇卫生院内科医生王俊表示,现在该院每天开出的200多张处方里,最贵的一般不超过50元,而有时,1元以下的处方每天就开出20多张。“现在县里各医院的药品需求信息都通过统一的电子平台显示,医生使用这套系统开药只能从系统中的300多种国家和省级基本药物中挑选,其他药品根本开不了。”王俊说。
对于新津县等区县的医改“深水区”尝试,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局获悉,下一步全市将在财务核算、人事分配、采购机制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出台更细则化的综合规定,以此激发各区县公立医院推行药品价格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目前来看,取消药品加成实现了多赢的效果。由于药品的售价等同于进价,这也让取消药品加成的医院有了更强的综合竞争力。“以前习惯去小诊所看病的患者,现在更愿意来医院就诊。”温江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李涵告诉记者,与诊所相比,医院的药品价格较低,而且医疗条件更有保障,这让患者心里感到更踏实。
(责任编辑:秋彤)
2024-12-11
2024-12-09
2024-12-09
2024-12-08
2024-12-06
202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