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08-06 11:43:24 热度:962
本报合肥8月5日电 (记者叶琦)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合肥市物价局4日公布《合肥市社区医疗价格》,其中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最高10元,住院诊查费1元人/床,体检费每人次最高18元。
根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按照《合肥市社区医疗价格》执行,在规定的最高价格内,根据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就医情况,可适当下浮。凡《合肥市社区医疗服务价格》未列明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不高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该项目价格80%的水平,自行确定实际执行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县(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可参照执行。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统一明码标价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本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以及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价格、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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