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2-05-14 08:49:00 热度:775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王君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严格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调剂、煎煮等方面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各中医医院院长作为中药饮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通知强调严格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中医医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中药饮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负责中药饮片验收,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中医医院近期要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发现问题药品须立即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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