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卫生部:“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非强制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2-05-09 22:36:53 热度:740

    近日,“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的消息引发关注,对此,在昨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警务室如何设置、是否设置,并非强制规定,且由各地公安部门决定,这必然能保障医患双方的正常权益。但化解医患矛盾,最根本的措施,是深化医改,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消除医患双方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
  提高医疗水平是关键
  邓海华表示,设立警务室,不仅仅是保障医生的权益,对患者也是一种安全保证。但具体到执行层面,各个医院是否设置、如何设置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商量,且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设立。
  如何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此邓海华表示,有几大方面的举措。其根本所在是要深化医改,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消除医患双方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其二,医生要提高医疗水平,防范出现医疗损伤,这是关键因素。其三,要推动医疗调解制度,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此外,要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和医院的文化建设等。
  不赞成“医生集体下跪”
  此前,陕西一民营医院全院医生给患者集体下跪,引发公众关注。对此,邓海华表示,医患纠纷在国际上都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是发生在民营医院,一些大医院也同样会有。发生纠纷后,医院方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私了,“他们会觉得禁不起折腾,但正是这样的行为,助长了医闹的进一步发展。”
  邓海华表示,对于这样集体下跪的行为,卫生部是不赞同的。解决医患纠纷有多种途径,比如行政手段、司法途径或者调解等,最不可取的方式就是私了。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