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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323条广告严重违法 药品是最大户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14-07-08 22:47:14 热度:682

  “修复再生大脑细胞”、“三个疗程后神经传导功能恢复正常……”昨天,市食药监局公告新一期广告监测报告,执法部门在1个月内发现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3条,涉及产品99个。其中,药品“脑灵胶囊”、 保健食品“富硒灵芝宝”等,都涉嫌在广告中“吹牛”、虚假宣传。
  据介绍,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量最大,有74个品种、219条次。其中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的有15个品种,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有51个品种,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54个品种,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做宣传的有50个品种,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有38个品种。如标示名称为“脑灵胶囊”的广告,就被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且进行不实承诺,利用买药品赠药品的方式促销,欺骗并诱导消费者购买。
  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有7个品种、19条次。7个品种均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有5个品种。如名叫“百(佰)灵奇草贴”的医疗器械,广告宣称“一贴见效”、“一个月扔掉拐杖,两个月好得利利索索”、“跑步、逛公园、做家务一切恢复正常”。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夸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等综合性评价等。
  发布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有18个品种、85条次。如名称为“富硒灵芝宝”的保健食品,以新闻报道的形式进行宣传,声称“实现各种手段无缝对接抗肿瘤”、“靶向作用于人体各脏器中的肿瘤细胞”、“发挥了西医直接杀瘤,见效迅速的特点”。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扩大产品疗效,含有绝对化用语等。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工商部门查处,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已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已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记者 窦红梅)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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