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命时报 时间:2014-07-01 15:01:45 热度:517
本报记者 张 瑾
专家小传
宋立刚,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长期从事药品监督管理、药品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和药物信息利用工作
说明书是用药的重要参考,但很多人因为“读不懂”说明书,给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本期《生命时报》邀请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宋立刚,为大家破除药品说明书的常见疑问。
疑问一:“儿童用药”标注不同怎么办?尽量选专用剂型,必要时咨询药师再用。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药物对儿童用药的建议不统一,让家长困惑。近日,在北京市儿科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联合北京儿童医院药剂科举办的儿科合理用药培训班上,宋立刚以常用的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为例分析了此问题:某厂家0.5克规格的扑热息痛,说明书建议6岁以下儿童禁用;另一厂家0.6克规格的,说明书却标注4~6岁可以减半用。“我呼吁国家尽早重视对药品说明书的规范统一,减少患者的困惑。”宋立刚还建议儿童应首选专用剂型,如果需要用成人药,发现说明书不统一,应及时咨询药师。
疑问二: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就更安全?不一定。这种情况多存在于中成药说明书中。很多人看到“尚不明确”,就以为是“没有”,随意使用,出现问题。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六味地黄丸等中成药也出现了较多不良反应报告。宋立刚表示,一些已经应用千百年的中成药虽然有较好的效果,但药厂应承担起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社会责任,积极完善说明书。“大家要理性看待不良反应。说明书里写了,不等于一定会发生,不写也不代表没有。”宋立刚提醒大家,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若出现明显的皮疹、瘙痒、呕吐等症状,必要时遵医嘱调整剂量或停药。
疑问三:用药风险是什么?在“注意事项”中有答案。药物可能影响身体的某些功能,这些风险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里就能找到。“老人等特殊人群,尤其是需要长期服药者,一定要了解注意事项。”宋立刚举例说,有些人认为自己“上火”就长期吃牛黄解毒片,可能引起腹泻、中毒。其实,该药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写了“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脾胃虚寒者慎用”等内容。含抗过敏成分的感冒药,说明书往往提示服用后不宜开车。
此外,宋立刚还提醒大家,服药前应充分了解药物的作用和风险,及时与医生和药师沟通十分必要。长期服药者,应注意定期查肝肾功能。他还建议医务人员当好用药的“把关人”,提高专业素质,加强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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