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健时报 时间:2014-05-10 15:07:52 热度:978
在杭州西湖区龙坞镇慈母桥村的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西湖质监局工作人员发现了大量已经加工好的两克装小包茶叶,包装上标注着“狮峰牌龙井茶”,由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制,生产单位为“浙茶集团杭州之江茶叶有限公司”,质量等级为“特级”,但是未标注生产日期。质监工作人员现场称重,发现这批茶叶达40 多公斤,按照狮峰牌龙井2014 春茶每斤1500 元的售价,市值12 万多元人民币。
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员工表示这些“狮峰牌”龙井茶是代加工的,根据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提供的台账记录显示,早在2011 年宏达公司就开始了“狮峰牌”龙井茶的生产加工。生产厂家浙茶集团杭州之江茶叶有限公司负责人傅亦明却明确表示,我们没有委托宏达加工茶叶。
据了解,狮峰牌西湖龙井是浙茶集团的龙井茶品牌,主要由浙茶集团下属的杭州之江茶叶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加工。对于狮峰牌龙井的委托加工,我们西湖分局目前未收到浙茶集团或杭州宏达茶叶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备案的相关资料。”杭州西湖质监局工作人员强调,对于未备案已生产的行为,要限期整改,补办手续;对已生产销售产品,要进行检测,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实施召回。(郭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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