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4-03-27 08:09:45 热度:1068
本报兰州3月26日电 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作出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决定,将该条第一款“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这标志着甘肃省将正式在全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维忠介绍,甘肃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农村普生二孩试点、实施双独生育两孩政策和取消生育间隔限制的省份之一,较为宽松的生育政策已经提前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从数据分析来看,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后,甘肃省既不会出现人口大幅增长情况,也不会突破既定的人口计划。
据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11月30日,甘肃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夫妇共78905对,如果减去现行生育政策允许生育二孩的9678对农业人口一女孩夫妇,实际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夫妇为69227对,其中农业人口6696对,非农业人口62531对。
刘维忠分析说,如果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夫妇5年内全部生育二孩,甘肃全省平均每年出生14700多人,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将提高0.54个千分点。2012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6.06,加上0.54个千分点为千分之6.60,不会突破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期末人口自增率控制在千分之7.3的目标值;如果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夫妇3年内全部生育二孩,平均每年出生23000多人,全省自增率最多提高0.90个千分点,全省人口自增率为千分之6.96,也不会突破“十二五”人口控制目标。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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