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报 时间:2014-03-10 10:53:12 热度:570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关键词: 提高立法层级 提示性标注
我国关于转基因相关生物及产品标识制度的建立已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农业部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在这些行政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对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明确的提示性标注,例如《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就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上必须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应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可谓不清楚。
但由于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不及时,造成当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流言盛行,消费者将信将疑,不知该如何选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恐慌。为此提出4点建议:
提高转基因食品立法层级 由人大尽快正式立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确定下来。
通过权威新闻媒体系统、长期地宣传转基因食品知识 尽管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尚无定论,但政府应该把如何鉴别转基因食品的知识告诉消费者,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执法机关应加强对转基因食品标识执法监督力度 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如实标注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制度 凡是生产转基因食品的企业,除了在产品上依法如实标注以外,都应该把产品的名称、种类、产量等信息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费者可直接上网查询,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利。(本报特派记者 李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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