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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代表激辩医患纠纷 呼吁医患权益共同维护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4-03-05 22:51:09 热度:478

  “现在医患纠纷很多,媒体报道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没报道的还有很多。”
  “医生为了自保,来了病人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单子让病人做各种检查。”
  “如果有人拿刀或者硫酸什么的威胁人身安全,我们肯定依法处理,但是,如果碰到待那儿不走的,也不好处理。”
  “但是,等到伤了人,就晚了。”
  日益增多的医患纠纷,引起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昨天(17日)下午,东城团三名来自医疗界的代表,和一名律师代表及一名公安部门的代表,就医疗纠纷话题,展开激烈辩论。大家最终形成的共识是:医生和患者的权益都要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应该得到保证。
  一辩:举证倒置引发过度医疗?
  “我们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统计了60件案例,有50多件都是患者故意闹,给点钱就完事。”市人大代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的何厚夫说,“现在医患纠纷很多,媒体报道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没报道的还有很多。”
  何厚夫举例:有家医院接诊了一位感冒的老人,大夫检查眼球、听了心脏后觉得没事,就没拍片检查。结果过了几天,这位老人因岁数太大,心脏病突发去世。其家人就到医院闹,说医生没拍片子,没查出心脏病。最终,医院赔了3万块钱。
  “有很多病,本来由医生根据经验治疗就行,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医生要对医疗纠纷负举证倒置责任,这就导致医生为了自保,来了病人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单子让病人做各种检查。以后有了纠纷,可以拿着检查单证明医疗无过错。”何厚夫说,无形之中,医疗成本就上升了,而且上升的不是一倍两倍。这也就是在现实中,很多病人发现,检查费比药费还贵的原因。
  听了何代表的发言,市人大代表、北京第六医院的危天倪说,她非常赞同举证倒置。然后,市人大代表刘红宇又接过了话茬。
  刘红宇是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从法律角度分析: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证明其诊疗行为无过错,源于医患双方在举证能力的不对等。比方说,在患者认为医疗有过错后,因为病历档案都掌握在医院手里,如果由患者举证,就会导致举证不能。有的患者去医院复印病历,还被拒绝。刘代表还提出,一些医院存在事后修改病历的行为。
  “根本没人敢改病历。”市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的孟凡立刻申明,现在医院都是电子病历,后台程序能查到几点作过改动,谁修改过,因此,没人敢改了。孟凡代表认为,现在病历只要有任何改动痕迹,法院就判医院输,所以患者到医院复印病历已经很简单了。
  二辩:不怕医闹威胁最怕无赖?
  几位医疗界代表均提出,现在医闹太多,医生的人身安全和医院的正常秩序经常受到威胁。来自公安部门的市人大代表曹建勋谈了他的切身感受:“我们辖区有家医院,经常有要跳楼的患者,我们老得去。”曹建勋代表说,他发现很多纠纷,其实就是话赶话,最后双方都急了。
  处理医闹多了,曹建勋也积累了经验。他说,警方不可能一下把闹事的全拘了。“比如有一次,闹事的家属里有老人,甚至有人都80岁了,在处置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怎么办?大家总觉得警察出警时的处理力度越来越弱,其实不是,是因为执法规范了。”
  “医患纠纷中,如果有人拿刀或者硫酸什么的威胁人身安全,我们肯定依法处理,但是,如果碰到待那儿不走的,也不好处理。”曹建勋代表说,最怕碰这种无赖了。
  “但是,等到伤了人,就晚了。”何厚夫代表又谈起他的看法。
  最终,几名代表达成共识,医生和患者的权益都要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应该得到保证。至于医闹,在加强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当有应急机制,在发生问题时要注意保存证据。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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