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2-20 10:16:35 热度:553
本报讯 (记者张 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设立新消毒产品、新涉水产品评审委员会,承担新消毒产品、新涉水产品技术评审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技术评审结论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规定》指出,申请新消毒产品或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的,可直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受理工作,卫生监督中心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和上报等具体工作,并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是否属于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则根据《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判定依据》和《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判定依据》进行判定。
《规定》强调,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产品许可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产品许可。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产品审查并取得许可的,将予以撤销许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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