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2-04-04 23:38:20 热度:988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王思海)北京市药监局于1月份对刊发的各种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有33种药品品种广告涉嫌违规,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其中标示名称为“结石通茶”、“神麒口服液”两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
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30日介绍,北京市药监局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对北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今年1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5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其中,标示生产企业为“梧州制药”,标示名称及批准文号为“结石通茶(国药准字Z45020818)”的药品在广告中宣称“含多酚生物碱,对结石有分解作用”,“集止痛化石排石防复发于一身”,“不管什么位置的结石喝茶就可轻松化解”、“万例患者验证百用百灵”;标示名称为“神麒口服液”的药品在广告中宣称采用“原子微量破核疗法”研制,含“微管阻遏素”和“特异激活因子”,可杀死清除肿瘤细胞,防止肿瘤的复发扩散转移。
北京市药监局介绍,以上药品的广告宣传含夸大药品适应症、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保证等内容,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广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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