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国家卫计委出台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3-11-27 23:16:12 热度:570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胡浩、吕诺)国家卫生计生委26日印发通知,对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作出规定,包括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增加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职能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分5章,共33条,分别是:总则、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导和监督、附则。
  与原《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相比,新制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司局职责,并改进了行政复议审理方式。除书面审查外,规定可采取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审理,可采取和解、调解方式结案。同时,完善了中止、终止及撤回申请等程序,并在原有的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基础上,增加了驳回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类型。
  管理办法还增加了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职能,要求加强对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特别是监督其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行为。
  近年来,卫生计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剧增,复议案件数从2000年到2005年六年间的每年20件左右上升到2012年的82件,行政诉讼案件数从2000年到2005年六年间共2件上升到2012年的11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许可等。
  据介绍,卫生计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职业举报人和缠诉累诉人员申请的案件大幅增加,许多案件背后都隐含着相应的经济或其他利益,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大幅增长,国家赔偿类案件逐步增加。2012年,行政复议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综合纠错率达25%以上。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