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1-12 21:06:19 热度:802
本报讯 (记者林世才 张清涌)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印发通知,启动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根据安排,今年10月~11月,该省将进行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测试;自12月起进入实施推进阶段,第一批具备开展资格的医院正式实施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
今年,该省选择了一批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费用较高且适合网络互认的项目,作为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项目,其中,临床检验项目5类40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3类55项,并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和省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对42家三级医院进行互认资格审核,确认第一批开展临床检验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7家、第一批开展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1家。该省要求,其他未确认互认资格医院(包括二级医院)应开展对上述医院医学检查结果的网络认可。
该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互认工作纳入医院评价和评审指标体系,各医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建立定期考核机制,采取鼓励临床医师开展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激励措施;对确有必要的重复检查,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该省卫生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网络主动提醒医学检查结果。当患者在具有互认资格的医院门诊就诊时,医师工作站会主动显示该患者3个月内在该省所有具备互认资格医院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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