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2-03-13 09:05:36 热度:986
江苏省质监局近日公布了2012年化妆品、卫生巾(护垫)、卫生纸、纸巾纸、文胸、洗发液(沐浴液)等妇女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
抽查不合格产品主要是:连云港市振明纸品厂生产的高级平版卫生纸,横向吸液高度远低于标准规定。连云港市新浦区新南社区兰燕纸业加工厂生产的兰燕牌纸餐巾,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规定的11倍。常州雨迪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之侣牌迷你手帕纸,纵向湿抗张强度仅为标准规定的30%。丹阳市皇塘镇采依文胸服饰厂生产的咏妍牌文胸里料标注含棉100%,实测含聚酯纤维100%。扬州三江塑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沐浴液产品,甲醇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1.3倍,长期使用,将会引起眼睛和呼吸道疾病。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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