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3-08-14 10:41:00 热度:697
本报记者丁国锋马超
本报通讯员程雪梅陈然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采访时,听说了一起非法行医导致患者死亡的案例。
现年41岁的陈绪友在未取得行医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8年在南京市建邺区河北村一出租屋内非法开设了一家诊所。
2013年2月28日19时许,市民陈学坤因身体不适到陈绪友诊所就诊,陈绪友遂以低血糖休克采用葡萄糖进行医治,后陈学坤昏厥、瞳孔放大,陈绪友又注射肾上腺素进行处置,无效后拨打120急救。120救护车到达后,被害人陈学坤已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后经尸检,证实死亡原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
案件发生后,建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引导侦查。结合南京医学会专家出具的论证意见,建邺检察院认为陈绪友诊断、处置错误,且怠于采取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使患者失去了被挽救的机会,存在严重过失。7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绪友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批准逮捕。
“虽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但是后果却发人深省。非法行医不仅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而且还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大量非法诊所游离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医疗质量难以保证,非法行医者造成就诊人死亡或重伤等情况后,往往会先引起双方的民事纠纷。”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官许雅峰说。
“野医生”什么疑难杂症都敢治
据介绍,近年来,建邺检察院共受理非法行医案件5件。“由于非法行医行为比较隐蔽,加之非法行医行为一般不触及刑法,而行政法规上又没有对非法行医者(自然人)规定强制措施,所以,事实情况远多于查处情况。”许雅峰说。
据许雅峰介绍,5起案件中有4起发生在城乡接合部的出租屋内。“由于出租屋的业主贪图经济利益,随意出租房屋,使非法行医者很轻易就能租到房屋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甚至被行政部门取缔后,也能继续租用开诊”。
“非法行医者在进行非法诊疗活动时,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采用不同的行医方式。有采取地下方式,在老乡、朋友、熟人之间开展诊疗活动的;有明目张胆设立诊所,公开进行医疗活动的。”许雅峰说,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非法行医者进行非法诊疗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开设“黑诊所”。
非法行医者在行医过程中,并不是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为患者治病,而是根据患者的需要来治病。只要有利可图,什么疑难杂症都敢治疗。建邺检察院办理的5起非法行医案件,非法行医者有为患者治疗感冒发烧的,有为患者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也有为患者接生的等等。正是这样,5起案件中,4起就诊人死亡,1起就诊人重伤。
在该院办理的牛泽芳(女,案发时仅23岁)非法行医案中,牛泽芳是一名只有中专文化的农民,但却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开设“黑诊所”为产妇金凤娥接生,因处理不当造成金凤娥子宫破裂,腹腔内大量积血、死胎、腹腔内胎粪感染等,最终导致金凤娥子宫及右侧附件被切除。经法医鉴定,金凤娥的损伤为重伤。然而,戏剧性的是,在案发前,牛泽芳的“黑诊所”曾被卫生部门查处过两次。
处罚轻利润大致非法行医猖獗
非法行医轻则致人重伤,重则致人死亡。那么,为什么在有关部门的打击下,非法行医依然如此猖獗呢?
许雅峰认为,首先是医疗市场供求矛盾。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致使大量农村人员涌入城市,专业医疗机构与专业医疗人员的数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患者需要,加之到专业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偏高,众多患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自然会到相对廉价的“黑诊所”就医。
建邺区检察院在办理5起非法行医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与正规医院相比,许多非法行医者的服务态度、方式易被新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员接受。“非法行医者本身即是打工一族,他们与患者之间容易理解和沟通,且非法诊所一般设在打工者集中地区,日夜开诊、随到随治,还可上门服务。这也是‘黑诊所’拥有较大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许雅峰说。
据许雅峰介绍,由于非法诊所不用交税和缴纳管理费用,药品大多从地下市场批发,价格低廉,甚至存在假冒伪劣,所以非法诊所拥有丰厚的利润。同时,非法行医者的风险较低。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诊所,只能予以取缔,没收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但在实际查处中,非法行医者只有一些简单、廉价的药品,行政执法缺乏对自然人的强制措施,罚款也等于虚设,一般只能将药品及一些医疗器械没收。”许雅峰说。
据许雅峰介绍,对于非法诊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内容上,往往是管得多理得少,堵得多疏得少;在方式方法上,往往是突击行动多,经常性管理少。这导致一些非法行医者与管理者展开了“拉锯战”——风声紧了,关门躲避一下;风头一过,又卷土重来。 整治非法行医行为,许雅峰认为,首先应加强出租屋管理,使非法行医者无立足之地。另外,应加大执法力度,使非法行医者无利可图。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原卫生部《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卫生行政、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日常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裁非法行医者,使非法行医者在经济上无利可图。
许雅峰认为,还应尽快建立、完善外来人员医疗卫生体系,使低收入者病有所医,从而断绝非法行医的生存空间。
本报南京8月13日电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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